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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趁看病之机强奸漂亮疯女终审被判11年

信息来源:云南信息港 时间:2006/4/10

昨日,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:强奸31岁未婚女精神病人孙晓(化名)并致使其生下一名女婴的泸州市纳溪区医生徐友忠(本报曾作报道),近日已被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完毕,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、剥夺政治权利2年,同时赔偿孙晓经济损失2199元。孙晓的哥哥孙大明连称“正义无敌”。目前孙晓病情未见好转,女婴现已一岁零四个月,发育健康、正常。   庄严判决 禽兽医生领刑11年   早在去年11月8日,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就已***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,并于同年11月25日作出了“(2005)纳溪初字第120号”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,判处今年39岁的禽兽医生徐友忠有期徒刑11年、剥夺政治权利2年,同时赔偿原告人孙晓经济损失2199元。徐友忠不服,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近日,泸州中院刑事审判长马兰,在法庭上宣读了“(2006)泸刑终字第24号”《刑事裁定书》: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”   徐友忠上诉的理由有两条:其一,事先不知孙晓是精神病人;其二,一审量刑过重,小孩长期无人抚养。而泸州中院的《刑事裁定书》认为:“徐友忠明知被害妇女系精神病人仍与其发生性行为,符合强奸罪的特征,依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。(因为)徐友忠与被害妇女系邻居,且从事个体医生职业,在侦查阶段的多次供述也表明其知道被害人精神不正常这一事实,故其关于不知道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,本院不予采纳。”同时裁定:徐友忠利用为孙晓看病的机会,多次在其家里和山林中对孙实施奸淫,致有精神病的被害人怀孕产子,“造成严重后果,论罪当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其辩护人关于量刑过重、小孩长期无人抚养的辩护意见不能作为减轻徐友忠罪责的理由,本院不予采纳。”结论是:原判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、量刑适当、审判程序合法,故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这个结果的出现,背后还有很多曲折故事。   捍卫公道 本报坚守公道前沿   一年前的4月6日下午,本报接到泸州纳溪人孙大明的血泪控诉:他患精神病的妹妹孙晓被医生徐友忠趁看病之机强奸,并于去年元月7日生下一女婴。孙家人马上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纳溪区警方当日将徐友忠刑事拘留,但2月3日徐友忠被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了!更令孙家人难以接受的是,4月5日,纳溪区检察院以强奸“证据不足”为由,决定对徐友忠不予批捕。孙家人因此怀疑某些执法部门的执法者被徐友忠收买,因为“徐有钱”。   本报记者很快赶赴当地,进行了长时间的采访,并在5月5日的本报“视点”版以《看病之机医生强奸漂亮疯女?》发表了本次调查。报道发出后,全国众多媒体转载,网易、新浪、搜狐等门户网站转载后甚至设置了专题,全国各地网友的评论一时铺天盖地。近三个月过去了,徐友忠仍未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  去年7月21日至25日,本报记者再次前往泸州纳溪区,追踪调查;7月26日,徐友忠被再次逮捕;8月1日,本报在A03的“视点”版,又以《涉嫌强奸无良医生被逮捕》为题,追踪报道了事件的最新进展。之后的一审、二审,本报记者一直以各种方式,密切关注着“孙晓案”的动态。直到昨日得知徐友忠被判入狱11年……   为取铁证 警方三次提请司法鉴定   孙晓案的承办单位,是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刑警七中队。接到报案的当天,警方依法将徐友忠刑拘。2月3日徐友忠被取保候审后,警方依然在侦查取证。为取得铁的证据、让检方依法批准逮捕徐友忠,警方先后三次向两地的有关权威机构提请司法鉴定。   第一次提请是去年4月。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是:“被鉴定人孙晓患有精神病”,法律能力意见是:“其被他人奸淫时性自卫能力消弱”。纳溪区检察院认为:证据不足,不能批准逮捕。“‘患有精神病’,患有何种精神病?没说清楚;‘性自卫能力消弱’,消弱到何种程度也没讲明白。”4月5日,纳溪检方第一次将案卷退回了纳溪警方。   第二次是去年5月18日。纳溪警方再次将孙晓带到了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,这次该中心的司法鉴定结论是:“被鉴定人孙晓患精神分裂症,该病症呈持续状态,可时好时坏。”警方据此再次向检方提请批准逮捕徐友忠。检方再次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,将案卷退回给了警方,理由是:“该病症呈持续状态,可时好时坏。那么,她和徐友忠发生性行为时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、是好的还是坏的?没说清楚。”   第三次是去年7月6日。这次鉴定结论是由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(专业精神病医院)的三人做出的,他们是该医院院长、自贡市医学会精神专委会主任、四川省精神专委会委员、主任医师谭友果,以及魏庆平、陈茂娟。这次编号为“自精司鉴2005—70号”的司法鉴定,是一本厚厚的卷宗,结论是:“被鉴定人孙晓患有精神分裂症,该病系持续病程。”   预防冤案 检方两度拒绝批准逮捕   和警方相同的是,在“孙晓案”中,检方的态度一直也很坚定。   谈及为何前后两次拒绝批准逮捕,检方有关人员说,第一次的鉴定,仅确认了孙晓患有精神病以及被奸淫时性防卫能力消弱,而没有明确其患有何种精神病、法律能力如何;第二次的鉴定虽然补充确认了孙晓患有精神分裂症,但依然没有评定其是否具有法律能力;“而第三次的鉴定结论,就确认了孙晓患有精神分裂症,而且说明了该病系持续病程,与第二次的补充鉴定结论一致。同时这次鉴定还明确了孙晓的法律能力,即被他人奸淫时无性自卫能力。这个鉴定结论就全面了。”因此,在去年的7月26日,检方毫不犹豫批准了对徐友忠的逮捕。   在后来的一审中,纳溪区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,派人坐在了公诉人的位置上,而在二审中,泸州市检察院也派出检察员骆昌国出庭履行职务。   最新动态 孩子已长出四颗牙齿   昨日下午,我们与孙大明通话。他说,孙晓的病还是老样子,“隔个三五天又到处乱跑。”“孩子现在一岁零四个月了,长了四颗牙齿,但走路不行,还说不来话。其他看不出什么精神不正常呀或者智商有问题。”据悉,孩子很健康,由孙母和孙妻代为照顾。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,当地法院让孙家专门另案起诉,但孙大明目前还不想走这一步:“在哪去找几千元的起诉费用?而且时间也拖不起。这一年来,孙晓的事已把我搞得精疲力竭了……”   孙家目前主要的经济来源,就是靠孙大明在宜宾某建筑工地的打工收入,“在工地打杂,扛木板呀钢管一类,很苦、很累,每天有二三十元收入。”   孩子长大后如果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个强奸犯,会发生什么?孙大明说:不敢想,也不愿意想。“我现在就想看孙晓能否嫁人,我实在养不起了。”谈到徐友忠被判11年,孙大明说:终于伸了冤,他为此很感谢媒体和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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